代理加盟/introduction
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舒适的环境,是现代都市人的梦想,也是浪木•水之森健康家电产业不懈追求的目标,所有认同浪木•水之森品牌、认同浪木•水之森文化、有志与浪木•水之森一起合作的朋友真诚合作。为了加强双方合作,保障彼此利益,促进市场开发,真正实现双赢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区域代理条件及原则
A、加盟代理条件
a、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
b、具有成熟完善的销售渠道;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d、具备终端推广能力的公司或个人;
e、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
f、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意识;
B、区域独家代理原则
a、在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地级城市、县级市及其所属行政区域设置一家区域独家代理商,原则上不设省级代理;
b、任何市场经理严禁向代理区域任何意向客户或他人出售散单;
c、严禁任何市场经理向代理商所在区域重复招商。
C、价格保护原则
a、严禁销售人员以任何方式向意向客户或他人报价;
b、双方没有确立合作关系前,只允许意向客户带走公司宣传资料。
二:各级代理及经销首批提货量和年销量:(元/单位)
代理区域 | 直辖市 | 省会城市 | 一类地级市 | 二类地级市 | 市中心区 (县级市) | 县(区) | 镇(乡) |
首批提货量 | 50万 | 25万 | 15万 | 12万 | 8万 | 6万 | 2万 |
年度任务量 | 250万 | 125万 | 80万 | 60万 | 40万 | 30万 | 10万 |
(1)特约经销商,首批进货不少于8000元。 |
注:
1、二类地级市定义是8个(含8个)以下直辖行政县(区),8个以上为一类地级市;
2、特约经销商半年内累计提货达到8万,可自动升级为县(区)级总代理;
3、市中心区(县级市)代理商半年内完成公司年度任务的70%以上自动升级为地级市总代理,负责该地级市及其管辖区域所有的浪木水之森品牌业务;
三:各级别代理商扶持政策有:九大支持、一大奖励、一大返利。
为加强“浪木水之森”的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为加速浪木公司上市计划,结合“浪木水之森”公司的市场营销战略,特制定以下优惠的支持政策,帮助代理商做大,做强当地净水器市场。
1、专卖店装修补贴支持
a.要求:
1)品牌专卖店或展厅面积要求实用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以上;装修需符合《“浪木水之森”终端装修陈列规范》要求;
2)代理商在品牌专卖店不得经营除“浪木水之森”品牌以外未经公司授权的净水品牌产品。
b.支持力度及方式:
1)省会级城市代理商专卖店装修补贴500元/㎡,,最高补贴100㎡;
2)地级市级别代理商专卖店装修补贴400元/㎡,最高补贴60㎡;
3)市中心区(县级市)级别代理商专卖店装修补贴400元/㎡,最高补贴40㎡;
4)县(区)级代理商专卖店装修补贴300元/㎡,最高补贴35㎡;
5)乡镇代理商专卖店装修补贴200元/㎡,最高补贴20㎡;
6)支持方式:专卖店装修补贴为货款、配件、物料任选其一。
注:所以涉及补贴平方数必须是本公司形象展厅专卖店实用装修面积(厨房、卫生间、休息室、仓储间不给予补贴计算)
c. 申请支持流程:
1)事先应向市场经理提供店面或展厅选址及内部尺寸,请公司给予设计VI图参考;
2)提供租赁协议,合同期或协议期不低于一年。合同或者协议中规定的经营品种为浪木“水之森”牌净水机;
3)装修完毕之后向市场部提供清晰工整的实景拍照以及局部细节实景照片;
4)在以上三点都确认的情况下,按公司标准形象装修,由公司市场专员验收合格后,专卖店装修费用由公司分2批各50%返还,第1批为首批进货,第2批为6个月后执行;同一门店不再重复支持;
2、价值5000元《开业大礼包支持》
凡首次进货达到6万元以上,赠送开业大礼包一个。
3、商超专柜补贴支持
a.要求:
1)全国连锁卖场或者当地知名性卖场,形象优良,卖场营业面积不得低于2000平方米;
2)进驻卖场可以是店中店(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或专柜(如:墙体特装,单面高柜,双面高柜,包柱,货备等),装修应符合《“浪木水之森”终端装修陈列规范》要求;
3)为确保终端的颜色,样式,陈列完全符合“浪木水之森”VI要求,凡是公司已有物料,应从公司发出使用;
4)代理商在此卖场内不得经营除了“浪木水之森”品牌以外的其他净水产品;
5)区域内同一卖场不重复支持。
b.支持力度和方式:
1)单个商超专柜补贴10000元;
2)省城级总代理支持三个商超专柜补贴,总补贴为30000元;
3)地市级总代理支持二个商超专柜补贴,总补贴为20000元;
4)地级市区总代理支持一个商超专柜补贴,总补贴为10000元;
5)支持方式:商超专柜补贴为货款、配件、物料任选其一。
6)指定连锁卖场:
建材家居:红星美凯龙,百安居,欧亚达,兴隆大家庭,宜家,居然之家,第六空间,好美家,月星家居,金盛国际家居集团,集美家居大世界、城外诚、好百年,东方家园,金海马。
家 电:五星电器,国美,苏宁,永乐。
c.申请支持流程:
1)事先应向市场经理说明进场计划并提供卖场内部尺寸,请公司给予设计图参考;
2)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期或协议期不低于一年。合同中规定的经营品种为“浪木水之森”牌净水机;
3)装修完毕之后向市场部提供清晰工整的实景拍照以及局部细节实景照片;
4)在以上三点都确认的情况下,按公司标准形象装修,由公司市场专员验收合格后,商超专柜补贴费用由公司分批返还,一年内返完;同一商超专柜不再重复支持;
4、产品安装费补贴及用户信息评分奖励
a.要求:
1)各级代理商及经销商必须同一规范给用户安装浪木水之森净水器;
2)产品安装费补贴系列机型有:家用超滤系列、家用RO系列。
b.支持力度及方式:
1)单台浪木水之森净水器安装费补贴为30元;
2)支持方式:安装费和用户信息费补贴为货款、配件、物料任选其一。
c.申请支持流程:
1)各级代理及经销每安装一台浪木水之森净水器需及时把用户信息和现场安装照片反馈到公司总部售后部;
2)每50台结算一次安装费和用户信息、现场安装照片。
5、分销渠道拓展支持
a.要求:
一类渠道分销网点:建材店中店、卖场专柜、市区加盟店、乡镇专卖店等
1)除首批专卖店或卖场支持外,后期进驻卖场、连锁超市,开发乡镇专卖店,加盟店等均列为一类渠道网点。
2)有独立的品牌形象门头,店内陈列“浪木水之森”牌产品型号不得少于12款,有符合“浪木水之森”VI要求统一的形象柜,只销售浪木水之森品牌系列产品。
3)店面面积不低于15平米。
二类渠道分销网点:普通分销网点或代销网点
1)处于其他相关联商品如家电,橱柜,洁具,卫浴,太阳能,热水器,装饰材料等的专卖店内;
2)店内陈列“浪木水之森”牌产品型号不得少于6款,有符合“浪木水之森”VI要求统一的形象柜;
注:无论一类分销网点或二类分销网点,单月开发数量达到3个或以上,则享有此政策。
b.支持力度与方式:
1)一类渠道分销网点奖励支持最高3000元/个;
2)二类渠道分销网点奖励支持最高1500元/个;
4)支持方式:分销渠道支持为货款、配件、物料任选其一。
c. 申请支持流程:
1)代理商提供清晰的网点内样机图片、内景细节图片、门头实拍图片及联系人信息至公司市场部推广专员处备案审核;
2)由公司总部市场经理验收合格后,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同一网点不再重复支持;
6、市场人员支持
a.要求:
1)组建起了销售团队并经过初步的培训;
2)有进驻“浪木水之森”公司认可的卖场或者专卖店;
3)首批提货8万元以上。
b.工作内容:
1)当地净水市场调查;
2)协助制订区域市场运作方案;
3)协助代理商开展小区推广活动;
4)协助代理商开展下级分销商招商会;
支持条件:要求代理商主办的经销商会议,参会的客户数量达到20个以上
支持内容:公司可派市场专员前往,协助招商会的组织工作,实施。协助提供招商演讲稿、会议流程等文件;
5)大型促销活动支持
支持条件:三天之内活动投入的费用在10000元以上,可以界定为大型促销活动。
支持内容:公司可根据要求,协助代理商完成促销活动的前期方案和喷绘设计工作;
公司根据促销活动性质,可派专员前往协助代理商组织实施;
公司视活动规模,提供一定的宣传物料支持。
6)公益活动支持
支持条件:代理商需要提供书面的项目情况介绍,介绍内容应涉及到公益事件情况、具备资源、以及需要公司协助的内容。
支持内容:公司可根据要求,协助代理商完成公益活动策划;
公司根据公益活动性质,可派专员前往协助代理商组织实施,以及物料支持。
7)对销售队伍作实战培训;(包含产品基础知识培训、产品安装技能培训、终端导购技巧培训、分销网点开发流程培训等等。)
7、会议营销、路演营销、厂商联合直销免费培训支持
a.要求:
1)组建起了销售团队并经过初步的培训;
2)有进驻“浪木水之森”公司认可的卖场或者专卖店;
3)认可会议营销模式,遵守培训章程规则;
4)首批提货10万元以上
b.培训时间:6-8天
c.培训内容:
1)三天会销、五天会销、七天会销、路演营销、厂家直销的开展流程和技巧;
2)网点开发和市场推广技巧
d.申请支持流程:
1)提前半个月向公司总部市场总监填写会议营销或路演营销培训支持申请表;
2)单个代理商会销营销或路演营销培训支持年度不低于两次。
8、净水工程项目支持
a.要求:
代理商需要书面提供工程情况介绍,包括工程背景介绍、工程要求、原水水质检验报告、现有关系网络以及需要公司协助的内容。
b.支持力度:
1) 公司根据代理商所提供的资料制作项目可行性报告,协助代理商制定项目说明书和工程方案;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需要公司可派专员的进行实地考察;
3)为代理商提供工程技术方案、工程安装图稿以及标书等需求,公司可以派人协助完成安装。
9、年度广告支持
A.浪木水之森公司广告支持:
1)浪木水之森总公司每年会定期在媒体视频平台做宣传广告,为“浪木水之森”代理商在终端市场的销量起到拉动作用;
2)浪木水之森总公司不断加大对搜狐、一点资讯、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信息展现,进一步加大对百度、360、搜狗搜索引擎的投放力度,为“浪木水之森”代理商在互联网平台宣传打下坚实基础。
B.代理商终端市场广告支持:
a.要求:
1)必须是媒体,报纸,杂志,路牌,墙体五种形式;
2)广告内容/方式/时间必须事先与市场经理协商报录。
b.支持力度与方式:
1)凡经公司审核通过的广告投入,按照公司和代理商50%的比例进行分摊。
2)公司报销的广告费用以货物形式冲抵。
c.申请支持流程:
1)投放一周内填写《广告投放记录》交市场部备案,同时向市场部提供正式的广告发票和样本(无法提供样本的必须提供照片,光盘)存底待协议期底结算(注意:本支持非返利,目的是鼓励传播推广活动,因此在平时做广告后应及时的备案和存底,否则不予结算);
一大奖励:宣传服务车奖励
备注:
1)签约代理商首批一次性提货在25万以上者,预交10000元押金,公司赠送价值4万宣传车一辆,一年内该代理商完成年度任务80万,定金返还。
2)签约代理商首批一次性提货在15万以上者,预交20000元押金,公司赠送价值4万宣传车一辆,一年内该代理商完成年度任务60万,定金返还。
3)签约代理商首批一次性提货在8万以上者,预交30000元押金,公司赠送价值4万宣传车一辆,一年内该代理商完成年度任务40万,定金返还。
年度销售任务返利如下:
按照协议期内12个整月计算,代理商达到下表所列配货额阶梯,可享受对应的返利,返利以产品或物料形式一次性支付。
年度完成任务量百分比 | 返利支持上限 |
200% | 10% |
180% | 8% |
150% | 7% |
130% | 6% |
100% | 5% |